当前位置:主页 > 法律服务 > 刑事服务 >
相关文章
    【苏州专业律师】没签合同?这些证
    发生劳动争议,大家都想到去劳动局投诉举报或是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但是这个的前提是,你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。很多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开始犯愁了,这 ...
    【苏州专业律师】房屋买卖6种情况中
    一.需要承担责任的6中情形 1 、隐瞒房屋弊端 带领买房人实地看房是房屋中介机构的一项重要义务,但在诸如联系不上出卖人,承租人不配合看房等特殊情况下,中介机构常会带领买 ...
    【苏州刑事律师】这样借钱也有可能
    借款人借钱,出借人明知道借款人拿钱是去从事非法活动,但借款人承诺给被借款人很高的利息。请问:出借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?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,我们先来看一条法 ...
    【苏州刑事律师】这15种行为有的看
    这15种行为有的看似正义实为犯罪,稀里糊涂很可能会坐牢 ...
    【苏州刑事律师】礼品、返利…真实
    今年,威海经区法院接连审结两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,受害人数达 1437 人 ,涉案金额 11984.16万元 。这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件,通过这两件案例,小编希望能为您敲响投资风 ...
    【苏州刑事律师】公安提醒:经常用
    耳听未必为实 我们一定要小心再小心! 微信最方便之处莫过于语音功能 但就是这个语音功能 也成了骗子骗钱最便捷的手段 这不,已经有不少人上当受骗! 微信语音诈骗 很多人不知道 ...
    【苏州刑事律师】保障律师会见,需
    针对近年来看守所律师会见量剧增,律师会见排队过长,个别地方限制律师会见及个别律师违法会见管理规定等现象。 为进一步保障和规范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,公安部、司法部于20 ...
    【苏州刑事律师】公安部:逮捕新规
    10月24日,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、公安部、国家安全部、司法部联合发布《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。 《意见》提到,公安机关在侦查过 ...
    【苏州刑事律师】史上最全诈骗手段
    随着市民防诈骗意识的提高 不法分子的花样也不断翻新 为大家整理了通讯网络诈骗的常见案例 希望对大家的防骗、识骗能力提升有所帮助 58种诈骗手法 9大类型 赶紧来看看吧 ▼ ...
    【苏州刑事律师】刑事辩护律师做的
    ➤ 第一方面 审时度势 全面思考 刑辩律师的要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利益。你得对委托人负责任,维护了委托人的利益,也就是维护了你自己的利益。 如果这个刑事案件你接了以后 ...
    【苏州专业律师】如何防范合同诈骗
    如何防范合同诈骗呢? (一)、正确地签订合同,预防合同诈骗与合同风险 信用风险的控制的最后一关,就是正确的签订合同。现在利用合同诈骗的情况非常之多,而且大部分合同诈骗被 ...
    【律师咨询】微信转账交易记录如何
    5月1日起,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正式实施。这意味着今后微信、微博等记录也可以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。 在司法实践中,但凡涉及双方微信钱款往来的纠纷 ...
    【律师咨询】特殊情况下,谁来承担
    你知道由谁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吗? 一般情形下: 职工的用人单位只有一个, 在职工发生工伤后,应由用人单位,也就是与职工存在劳动关系的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。即该用人单位应 ...
    【苏州专业律师】涉夫妻共同债务的
  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《涉夫妻共同债务的维权指引》。具体内容推送如下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及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 ...
    【律师咨询】孩子抚养费能要多少?
    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,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,不能协商一致的,由法院判决。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 ...
    【苏州专业律师】申请工伤,搜集证
    农民工小张在XX公司建筑工地做小工。一天下午,小张工作时被水泥砖块砸伤脚面,到医院拍片检查趾骨骨折。小张申请工伤被工地项目部组长拒绝,于是来到当地人社局咨询。 延伸阅 ...
    【执行服务】国家宣布:一人失信牵
    2020年1月2日,最高法发布《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》,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行水平,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。 ...
    【律师咨询】离婚常见的法律问题有
    近日 河南商丘的刘女士 称自己2019年8月 遭丈夫家暴后跳楼 一直没能离婚 引发关注 窦某某家暴跳楼离婚一案,有了新进展。法院于7月28日判决刘女士与窦某某离婚。刘女士提供的离婚 ...
    【苏州专业律师】遇到婚内出轨记住
    01 第一式 出轨方赠与小三的财物或房产 配偶可追回 《民法典》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,弘扬家庭美德,重视家庭文明建设。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,互相尊重,互相关 ...
    【律师咨询】诉讼离婚需要怎么个流
    第一步便是提交诉讼。 夫妻中任意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诉求,也便是解除婚姻关系。一般来说,离婚诉讼的原告,也便是提出离婚的一方,应该向对方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 ...
【苏州刑事律师】这15种行为有的看似正义实为犯

来自:苏州专业律师团队    发布时间:2020-12-16    浏览 :

 
 
 
 
一、微信等社交网络发假信息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
 

  如今,在微信、微博、QQ群等社交平台上,网友发布的虚假信息屡见不鲜。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为此在第291条中增加一款规定:编造虚假的险情、疫情、灾情、警情,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  专家提醒网友们,现在微信、微博、论坛上的信息量相当大,如果为了赚取关注度或点击量,故意别有用心地编造发布虚假信息,以往可能最多是治安处罚,行政拘留几天,但以后,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了,其中造成严重后果的,要坐7年牢。当然,网友们对信息不加甄别、不加思考盲目转发,同样可能触犯这一条规定。

 

 
 
 
 
二、找医闹多拿钱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
 

  在医疗纠纷中,有的病人家属为了多拿钱,往往找“医闹”出面去医院施加压力,这时医院也往往多掏点钱,以尽快息事宁人。对于这种情况,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增加一条规定,即:聚众扰乱社会秩序,情节严重,致使工作、生产、营业和教学、科研、医疗无法进行,造成严重损失的,对首要分子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;对其他积极参加者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

  专家提醒说,根据该规定,从11月1日起,带头“医闹”的患者家属,以及“医闹”团伙中人,都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,最高要坐7年牢。

 
 
 
 
 
三、虐待老幼病残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
 

  近年来,子女虐待老人、家长对孩子施暴的案件不断被曝光,老幼病残者的权益保护面临尴尬。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增加一款规定,即:对未成年人、老年人、患病的人、残疾人等负有监护、看护职责的人,虐待被监护、看护的人,情节恶劣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单位犯前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有第一种行为,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。

  专家表示,该规定是为了加大对老幼病残者的保护力度,维护他们的基本权益。下月起,不单是幼儿,如果监护人对老年人、残疾人进行虐待、施暴,不光是被批评教育、行政拘留那么简单,那些行为恶劣的,会被依法判刑坐牢。

 
 
 
 
 
四、学霸替学渣考试作弊最高处7年徒刑
 

  在公务员考试、高考等国家统一考试中,有的学霸为了义气,有的人为了金钱而抱着侥幸心理,甘愿帮一些学渣替考作弊。对此,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第284条规定: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,组织作弊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,处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
  专家提醒,学霸也好,学渣也罢,“当枪手”或者找人替考都构成犯罪,轻者要被处以管制,重的要坐牢7年。还是好好学习为要,莫要偷鸡不成蚀把米,把大好青春搭了进去。

 

 
 
 
 
 
五、客车严重超速超员除了罚款还要拘役
 

  修改后的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第133条规定,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拘役,并处罚金:1、追逐竞驶,情节恶劣的;2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;3、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,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,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;4、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,危及公共安全的。机动车所有人、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、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有前两款行为,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。

  开车,安全第一。近年来,校车、客车因为严重超员、超速而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时有耳闻。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增加了一款新规定,即第3款,开校车或客车的,如果严重超员或严重超速,不论是否发生事故,一旦被交警发现或被摄像头拍下,即构成犯罪。据悉,对于“超员、超速”到什么程度才算“严重”,国家有关部门正在调研,将就此予以细化。

 
 
 
 
 
六、伪造、买卖驾照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
 

  现实当中,伪造、变造、买卖、盗用他人驾照的事情屡屡发生。修订后的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新增的第280条规定,伪造、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使用伪造、变造机动车驾驶证,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买卖机动车驾驶证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。盗用他人的机动车驾驶证,情节严重的,处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
  专家提醒,以后在驾照上想歪点子,不光是要被记分、罚款,还要面临管制乃至坐7年牢的刑事处罚。

 

 
 
 
 
 
七、法庭上打骂法官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
 

  打骂法官、扰乱法庭的人可能会被司法拘留。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规定,聚众哄闹、冲击法庭;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;侮辱、诽谤、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;不听法庭制止,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等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,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

 
 
 
 
 
八、袭击警察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
 

  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第277条规定,以暴力、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有了“袭警罪”,警察在履行职务时的安全保障,将会得到加强。

 
 
 
 
 
九、私藏恐怖主义图书最高处3年徒刑
 

  为了打击恐怖主义犯罪,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第120条做出新的规定,即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的图书、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
  这可是行为犯,只要持有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的图书、视频音频资料或其他物品而持有就有可能构成犯罪。

 

 
 
 
 
 
十、烧国旗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
 

  2017年10月3日至10月6日晚间,被告人吴某某为发泄对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政府的不满,携带剪刀至河西区两小区内,剪破、损毁悬挂于各楼栋门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,并将部分损毁的国旗、旗杆丢弃在小区道路及垃圾桶等处,被以侮辱国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。

  我国《刑法》规定,故意以焚烧、毁损、涂划、玷污、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、国徽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此外,国歌和国旗、国徽一样,都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,2017年《刑法修正案(十)》正式增设侮辱国歌罪:“在公共场合,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、曲谱,以歪曲、贬损方式奏唱国歌,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,情节严重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”

 
 
 
 
 
十一、虚假诉讼最高判刑七年
 

  2017年4月,实习律师赵某为了使委托人的债权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可以优先执行,将工程款虚构成农民工工资进行起诉,并获得法院调解书。不料,在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,虚假诉讼事实被识破,实习律师也因虚假诉讼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五千元。

  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增设了虚假诉讼罪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,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 

 
 
 
 
 
十二、欠钱不还,获刑1年零6个月
 

  熊某欠顾某140万,拖了三年不还,顾某无奈之下将熊某告上法庭。法院判决熊某在判决书生效十日内还钱,熊某仍旧赖着不还。顾某申请强制执行,法院随后查封了熊某名下的房子和车子,熊某答应用房子抵债,却不配合交房,暗地里还把车子抵押给了别人。

  最终被法院判决犯拒不履行法院判决、裁定罪,获刑1年零6个月。欠债还钱,天经地义,老赖不能当!强烈建议转给欠钱不还的人看!

 
 
 
 
 
十三、非法讨债,被判刑
 

  2012年3月,河北省黄骅市市民段志飞(化名)来到江苏,以500万元的价格从吴勇手中购买了一条拉石船。钱款交接完毕后,段志飞又在江苏逗留了一段时间,在此期间吴勇一直以朋友的身份伴其左右。离开前,段志飞以资金回笼为借口向吴勇借款140万元,借期两年,并立下借条为证。1年后,段志飞又再次向吴勇借款130万元,借期1年。因为第一笔借款尚未还清,面对第二次借款,吴勇比较犹豫,但考虑到段志飞确实有一定的经济实力,几经思量还是将钱借给了他。2014年3月,两笔借款均已到期,虽然段志飞先期已归还162万元,但仍有100多万元未还清。

  几次沟通,段志飞坚持不还钱,愤怒的吴勇决定给他点儿“颜色”看看,于是开始联络各方人马,纠结15人来到黄骅港找段志飞“算账”。2014年5月8日凌晨5点,吴勇等人来到段志飞名下的两艘船在海上的停泊处,强行进入船内,没收船上18名船员的手机,限制其与外界联系,并安排专人对船员们进行看管,不允许其自由活动,同时以扣押船只为要挟,要求段志飞尽快归还借款。拘禁行为一直持续到当天下午1点,因始终没有联系到段志飞,众人才无奈离去。船员报案后,经公安机关侦查,检察院起诉。

  2014年12月18日,黄骅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:吴勇犯非法拘禁罪,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9个月,缓刑2年。

 

 
 
 
 
 
十四、非法上访被判刑
 

  其实有些事有正常的解决程序,也有正常的解决办法,可有人认为上访能解决一切。这不,徐某因为不该上访的事,到了不该去的地儿上访,犯了罪。

  徐某的丈夫是某集团员工,派遣到国外工作期间患病,回国医治一年后死亡。徐某对丈夫单位的善后处理不满,多次去北京天安门上访,被北京市公安机关查处并训诫1次。后来善后处理问题与单位达成协议,徐某在协议上签了字,领了补偿款。

  事后,徐某又反悔,多次到天安门、中南海等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,公安机关对其处以行政拘留。但徐某仍不悔改,又到天安门非正常上访,最终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。

 
 
 
 
 
十五、暴力捉奸被判刑
 

  一江苏籍女子李某及其女儿为维护自己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的利益,委托严某搜集其丈夫张某与他人非法同居的证据,随后严某在通过跟踪等方式获取张某及现任女友在滁州市的住所后,通知李某前来“捉奸”,获取证据。李某等使用暴力侵入他人住宅,且殴打自己的丈夫和“小三”。

  12月3日,记者从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了解到,该院一审以非法侵入住宅罪,判处李某有期徒刑8个月,宣告缓刑1年。另外侵入住宅的人也一并获刑。

本文来源:智飞法律网,本文仅供交流学习 , 版权归属原作者,部分文章、部分图片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,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,我们将立即删除。

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