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自:苏州专业律师团队 发布时间:2020-07-28 浏览 :次
工人工资拿不到,工人能够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,请求支付拖欠的工资,劳动者能够依照《劳动合同法》38条规则,立刻解除劳动合同,不需事前告知用人单位,用人单位需求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。
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状况下,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,假如协商无法处理,则能够经过下面方式来处理:
(1)向当地劳动保证监察机构投诉告发;
(2)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需求留意的是,要在劳动争议发作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;
(3)经过诉讼途径处理。这又分三种状况:一是针对劳动纠葛案件,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,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;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,劳动仲裁判决生效后,用人单位不执行的,工人可申请法院强迫执行;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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